| 信息来源: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:2025-04-14 16:47 |
各位导游员:
为进一步规范导游执业,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,池州市导游员协会向全市导游同仁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,坚守职业底线。法律是行为的准则,作为导游,我们要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《旅行社条例》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《导游管理办法》和旅游行业相关规定,严格履行导游执业规范和标准。在带团过程中,时刻保持法律意识,不触碰法律红线,坚决杜绝诱导和强制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,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与公正。
二、反对导游行业乱象,树立良好形象。导游是游客旅途中的引路人,我们的言行举止直接代表着池州旅游的形象。我们要坚决反对各类导游乱象,如甩团、宰客、索要小费等不良行为。以诚信为本,以热情服务为宗旨,为游客提供专业、周到、优质的导游服务,用真诚和耐心赢得游客的信任和好评,树立池州导游的良好形象。
三、禁止强制胁迫消费,保障游客权益。游客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我们要充分尊重游客的意愿和选择,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诱导或强制游客购物、参加自费项目,诱导或胁迫“烧高香”等。要向游客提供真实、准确的旅游信息,让游客在自由、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消费,保障游客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
四、做好文明旅游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导游不仅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,更是文明旅游的传播者。我们要积极引导游客遵守文明旅游公约,爱护自然环境,尊重当地风俗和宗教习惯,摒弃不文明行为。在讲解过程中,融入文明旅游理念,传播正能量,让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,也能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,共同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。
五、巩固文明燃香成果,倡导绿色旅游。在宗教场所游览时,我们要引导游客文明燃香,不违规烧香、不随意丢弃香烛等物品。倡导绿色旅游理念,鼓励游客采用环保、低碳的旅游方式,共同保护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,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六、主动支持配合整治,共建和谐市场。整治旅游行业突出问题,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,需要我们每一位导游的积极参与和配合。我们要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,及时反馈旅游市场的相关信息,提供线索,协助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各位导游同仁,让我们携手共进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遵守法律法规,反对导游乱象,禁止强制消费,做好文明旅游引导,巩固文明燃香成果,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。为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贡献我们的力量,让池州的旅游业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!
池州市导游员协会
2025年4月14日